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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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

郑州市政府为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在郑发展,形成一支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后备人才梯队,实施了“智汇郑州”人才工程。

人力资源部为了方便广大员工及时、清楚、高效的了解“智汇郑州”相关政策和补贴,将郑州市的“落户政策”“生活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政策”三大政策制作了服务指南,以便广大员工能够按照自身条件及需求申请相关政策。员工若有疑问或需帮助,可咨询人力资源部。

 

服 务 指 南

第一条 落户政策

       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入户

注:材料所需“1+1”,也就是基本资料+补充材料

一、基本资料

①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和职业(技工)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②往届中专以上毕业生和职业(技工)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③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④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⑤技能人才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补充材料

①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证明;

②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③租赁房屋的(房主同意落户),提供带有房主同意落户条款的房屋租赁证明、房主房产证;

④落户社区集体户,需要你本人到派出所,提供你想要落户社区地址。

⑤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集体户口的,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落户的一些小贴士:

①落户是免费的哦,不要被坑了哦!

②有关落户时限:由于办理的派出所不一样,需要的时限也是不一样的,最快的当天可出准迁证,慢的要20个工作日左右。

③落户程序:先找到落户点--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发放准迁证--回原户籍地办理迁移证--办理落户和办新身份证

④落户没有分配,需要自己找到可以落户的地方。

⑤关于集体户落户,只能落社区集体户口社区集体户口社区集体户口!亲友、租房等都不可以作为落户地址。

这个社区怎么选,你自己挑,离你工作近、离你想买的房子近、离你喜欢的人近都可以,地址正确即可,社区也不会拒绝你的户口迁入

第二条 生活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20171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国内外)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②硕士、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或者郑州户籍未转出。

④初始两个月只要参保状态正常即可审核通过,为初审通过;第三个月进入再审,为避免重复发放,第三个月所有人都不审,暂停一个月,第四个月以后逐月审核。同一个人不会同时出现在初审通过和再审通过表格里。

在毕业3年内申报。

二、补贴标准

       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的标准申领3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

注:申请通过当月为发放起始月,5年内根据实际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月份发放,最长发放36个月。

三、社保事项办理

       申请补贴须办理社会保障卡并缴纳1个月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可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县市区分局15个办事大厅办理,居民保险新参保人员到户籍地所属社区、村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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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方式

    “智汇郑州”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第三条 购房补贴政策

对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可同时申请购房补贴,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重要提醒: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如果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活补贴发放名单之中的,将无法享受补贴。

办理程序: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及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房管部门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

  2.审核。各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购房是否属于首次购房进行核对后,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是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进行核对。完成两项核对后,将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3.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计划表等材料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五)申报资料

  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六)有关事项

  1.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3.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

  4.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时,按照“就高”和一次性原则,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5.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